一、分中心运营机构职责:
(一)协助总部制定有关的销售及项目计划和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广告销售规则、农业项目开发规则等;
(二)根据总部政策要求,对气象广告进行销售、农业项目开发;
(三)根据总部政策要求开发本地第三方渠道客户;
(四)记录、整理和反馈广告销售及项目开发的问题;
(五)对分中心运营管理提出建议方案;
(六)根据总部管理要求,对分中心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提交相关报表;
(七)总部定期举行相关培训,并对分中心培训成果进行考核;
(八)根据总部政策,总部每年对分中心进行考核。
二、分中心加盟要求:
(一)分中心不限于地方气象局系统内经营单位或合规的广告公司及农业服务相关机构。
(二)加盟的分中心须执行与总部签订的合作框架合同约定,遵守总部有关销售和项目执行的具体规定。
(三)分中心需根据开展的业务范围缴纳相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