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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部署洪涝灾后炭疽疫病防控工作

2021-09-07 16:41来源:

  今年夏季以来,我国多地连续出现强降雨,部分地区引发了洪涝灾害,炭疽等自然疫源性疫病发生风险明显增高。特别是近期,多地发生家畜炭疽疫情并出现人感染甚至死亡的情况。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炭疽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会,对炭疽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会议和《通知》均强调,要高度重视灾后炭疽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地要抓紧完善当地动物防疫机制,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强化联防联控,筑牢动物卫生安全防线。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炭疽等自然疫源性疫病防控以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务必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要继续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及时打捞、收集因灾死亡畜禽尸体,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组织指导有关方面做好畜禽养殖、屠宰、交易、运输等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加强媒介生物的控制和消杀。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病种的监测,强化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对炭疽、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等老疫区,要及时根据评估情况开展预防性免疫接种。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制度,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强化人畜共患病畜间监测排查,加强牲畜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巡查,提高人畜共患病畜间例行监测采样和检测频次。特别是近期降雨较多的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期建立热线联系和定期报告制度。炭疽老疫区要组织对牛羊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报告机制,畅通报告渠道,落实举报要求,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对于突发动物疫情,要按照有关法规、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科学应对、严格处置。同时切实做好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在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处置全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病原污染环境和感染人员。

  对于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养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潜在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严禁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对各级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炭疽防治技术培训,重点针对动物炭疽临床症状、诊断监测、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人员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各级防疫人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和《通知》还要求,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与卫生健康、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方式、防控重点,定期会商、及时沟通,合力做好炭疽等疫病防控工作。及时通报家畜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发生人感染病例,要及时对高风险家畜开展排查、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相关调查情况。

  近年来,由于病原变异、污染面扩大、境外动物疫情传入、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弱化等一系列原因,使得家畜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各地要强化“人病兽防、源头治理”的理念,从畜禽源头防控传染病,进一步提升人畜共患病的防控效果。继续狠抓免疫预防、检疫监测、移动监管、扑杀净化、消毒灭源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降低动物间人畜共患病向人传播的风险,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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