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在获得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02亿元基础上,再次获得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7亿元。其中,项目部分资金1.83亿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部分资金2408万元,支持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中央和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涉及全地区34.0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进一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地区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地区财政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监管强度,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有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