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是地球上珍贵的土壤资源,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辽宁是东北黑土地的重要分布区,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800万亩,分布在辽北、辽中、辽南的7个市17个县(市、区),主要为黑土、草甸土、暗棕壤、棕壤、水稻土等土壤类型。
辽宁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典型黑土区重点县,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粮食产量稳中有升、巩固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近年来,辽宁省通过采取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着力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
在国家支持的基础上,辽宁省每年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黑土地保护。先后制定印发《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等目标任务。全省每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一半以上集中安排在典型黑土区重点县,累计治理黑土地退化面积290万亩以上,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650万亩,推进秸秆直接还田和间接还田试点。全省共30个县(市、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21个县连续3年推广“一主多辅”轮作模式试点面积100万亩。
2022年,辽宁省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项目1000万亩,其中,实施有机肥还田200万亩、秸秆还田400万亩、保护性耕作400万亩。目前,已下达项目资金4.6亿元(中央财政2.6亿元,省级财政2亿元)。计划到2025年,全省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1000万亩,有效遏制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退化趋势,防治水土流失,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到2030年,累计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1900万亩,综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等工程及农艺措施,进一步提升黑土地保护区耕地总体质量。
奋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645万亩,超出国家规划目标353万亩;到2021年底,全省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020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0%。项目区的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显著提升,初步实现“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目标,为全省粮食产量稳步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农民致富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辽宁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确保粮食数量充足,确保平时产得出、供得足,极端情况下顶得上、靠得住。
坚持高位组织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全力抓好落实,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等多个考核指标体系,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
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制种田、典型黑土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每年安排在37个产粮大县的建设任务占比超过80%,并明确要求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禁止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推行规模化建设,突出“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原则,兼顾填补已建项目区的空白地带,把“点”连成“片”,逐步实现整乡、整县全覆盖。目前全省已经超额完成“十县(区)、百乡(镇)、千村”高标准农田全覆盖的目标。
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出台《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制定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项目设计、评审、监理、施工、验收、管护等专项,以及资金管理、激励评价、专管员制度等10个管理办法;编制《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定额》和《初步设计编制规程》,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建设水平。
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开展“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试点,2021年实施面积94.93万亩,占全省的25.6%,有效破解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难题;开展“农田建设损毁工程险”试点,10年内工程损毁由保险公司负责修复,属全国首创。近3年共开展试点项目38个,覆盖面积117万亩,累计保额12亿元,有效破解了建后管护难题。
积极推进试点示范,重点在沈阳、阜新、铁岭地区谋划建设3个“百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率运营,着力建设精品示范工程,带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