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兴市抢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亩均投资标准提高至2350元,取消对产粮大县配套资金要求”这一政策机遇,积极上争高标准农田项目15.01万亩,总投资3.84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3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0.82亿元,项目规模和资金总额均位列泰州市第一。项目建设完成后,泰兴市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成率占比达93.7%。
严把规划设计关。编制《泰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泰兴市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2023—2035年)》等规划文件,建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台账数据,动态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在规划阶段,加强部门协同,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做好对接,确保项目区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在初步设计阶段,全面推行“两下两上”工作法,会同设计单位、镇村干部、群众一起踏勘现场,听取群众意见、需求,与镇村充分对接设计成果,确保规划设计科学合理。
严把工程质量关。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环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1+6”质量监管制度文件,结合泰兴实际情况,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举牌验收工作的通知》《泰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管理要点》《泰兴市农田建设项目履约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压实项目各参建方工作责任。创新建立首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的做法,成立执法队伍,严格执法监督,立案查处高标准农田案件11起,严格的执法检查,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营造了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运用“e管田”软件,对项目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数字化监管,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在“e管田”软件上打卡考勤,项目镇街、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主管部门随时可通过软件监管,提高了管理效率。
严把建后管护关。制定出台《泰兴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实施细则》,探索将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资产,及时划转到相应的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账户,作为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明确村集体为高标准农田的管护主体。按照“谁拥有,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资产划转到村后,村集体制定简便易行的日常管护制度,建立专职管护队伍,明确专职管护人员的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责任,要求专职管护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村集体组织维修处置,同时落实种植业主的管护责任,发挥农民群众的日常监督作用,形成专职人员巡查、种植业主看护、群众参与监管的高标准农田管护体系,切实做到高标准农田设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